TXT下书>都市现代>布莱肯林场>12 伦敦东区

林义龙非常不喜欢伦敦的东区和南区。

这种厌恶来源于在威尔士实习并考取出庭律师资格的那几年,曾经多次来伦敦参加出庭律师协会的学徒餐之后的种种不愉快。

伦敦四大出庭律师公会之一的林肯公会总安排在周五或者周四的晚上七点举行学徒餐。新加入法学公会的学生第一年必须要参加的一共16次入门学徒餐。从维多利亚返回其他地方的长途大巴总在晚上8点钟就收车。这就使得非伦敦的学生不得不在这里的各大旅馆经常客满的周末寻觅对付一晚的临时住所。

林义龙的总是会预订距离圣保罗大教堂不远的一家青年旅社,这里距离林肯公会食堂不远,而且地处中心商业区,夜间也很安宁。在他订不到这家青旅的时候,只会预订地处兰伯斯南边最便宜的青旅。兰伯斯区,每周五晚大街上会充斥着一群年轻的周末出来放纵的醉鬼。林义龙总试图尝试绕开这些醉鬼走,即使林义龙如此小心,还是有两次在偶遇这些混蛋的时候被甩了酒瓶子。一次没砸中什么东西,还有一次林义龙被飞溅的玻璃碎渣擦伤了后颈处的皮肤。

那次受伤之后,林义龙的临时落脚点移位到一家位于伦敦东区的青旅,然而在这帮忌酒的安拉教徒中生活也让他感受到伦敦地区的警力不足:从每周五下午就开始聚集的安拉信徒会在街边半强迫似的卖给你一些毫无价值的高价小手工艺品。虽然他林义龙不怎么敌视安拉信徒,这里他所遭遇的还不如偶遇兰伯斯那些醉醺醺的无耻混蛋。以至于断了他产生再踏入伦敦东区的想法。若非他每天都要在滑铁卢站换车或者去狗岛(ianadaer)的主顾那里公干,恐怕他永远也不会涉足这两个地方。

不过,正因为这些不和谐的存在,这两个地方的房租要比伦敦市中心其他地方低不少。如果住不到学校宿舍的话,这里是穷学生为数不多能负担得起的地方。

(顺提,东区也是站街女和私人陪护相对多的一个地区。)

薇拉,纳迪亚的双胞胎妹妹,就住在伦敦东区的一个街角杂货铺楼上二楼的一个合租公寓里。

在被纳迪亚拉去伦敦东区的车上,林义龙把整个钱包里的一张二十镑纸币和所有硬币加起来勉强支付了车费,

直接用钥匙打开了公寓大门,在用玻璃幕墙隔开的公共厨房里,一个身着短袖t恤,睡裤的丽人正在做饭。

纳迪亚走进厨房,跟自己的妹妹拥抱了一下,然后对站在门廊的林义龙指指点点。

纳迪亚和薇拉长得一模一样,一样柔顺的黑色秀发,一样浅棕色的眼睛,一样无可挑剔的脸蛋。倘若不是纳迪亚穿着林义龙要求的套头运动衫和宽松的运动裤的话,林义龙绝不可能分得清谁是纳迪亚和谁是薇拉。

“薇拉,这是叶龙-林先生,你可以叫他尤里。”纳迪亚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林义龙,还是把林义龙的名字说错了。

“你好。”薇拉大方地用英语说道,“见到你很高兴。”

“你好,耶昂小姐。我的俄语还凑合,您完全可以说俄语。”林义龙使劲地闻了闻弥漫在客厅的味道,用俄语说道,“味道真香,牛肉薏米粥?”

“我姐姐刚才打电话给我,正好我也刚刚回来。”薇拉环顾四周,整个公寓是在太脏乱了,她害怕在自己在林义龙眼中被误认为是一个从事不齿职业的坏女孩,“抱歉,我这里很乱,要不然到我房间里吧,那里干净一些。”

林义龙点头同意,任薇拉在前面引路,纳迪亚跟在两人后面,双手拎着盛着薏米粥的锅。

应该如何形容这间卧室呢。简而言之,林义龙的评价刚刚走进的这间卧室“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灰白墙面被雨水渗透墙体留下的痕迹和苔藓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窗户四周的墙皮已经脱落;整个房间里充斥着地毯受潮的味道。

从床上整齐铺开的藕荷色的被单和努力清洁过的地毯能看出即便条件恶劣卧室主人想尽量把这里布置的温馨舒适一些。

要不是林义龙提前做了调查,一些他不愉快的个人经历让他认为这是薇拉和纳迪亚故意卖惨以博取他同情的某种营销方式:依照正常的逻辑,如果初来国外,为了相互照顾,兄弟姐妹更可能生活在一块,可姐姐住得是居住条件不错的学生宿舍,而妹妹却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大垃圾堆中——要么是姐妹之间生活的极为不和,要么是她们对林义龙有其他的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前者是不可能的,要不然纳迪亚不会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林义龙,也不会并进门就跟薇拉拥抱亲吻;即使如此,用排除法排除之后就认定是后者实在是十分轻率。考虑到这里,林义龙眼前一亮。

不等薇拉安排位置,林义龙就抢着直接坐到了薇拉整洁的床上,翘着二郎腿,看着薇拉。

这是林义龙进门之后立即产生的一种冲动。既然他已经做出了没什么危险的判断,那么肯定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同时,为什么心气这么高,宁愿在这里受穷也不放弃梦想的薇拉会这样她姐姐一道在他面前表现如此驯服的原因林义龙也非常疑惑。外出寻找资助人的是并不缺钱的姐姐纳迪亚,而不是妹妹薇拉。为此,他必须要试探出两个人的深浅。佯装出粗俗、傲慢以及愚蠢愚蠢,是最好的方式。

薇拉受此一击,银牙紧咬。

纳迪亚见状,把处于暴怒边缘的薇拉和林义龙隔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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