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星圣之剑>第一百一十三章 富人的战术

那个宗教疯子足以杀死剑师的自爆,在项链上自带的防护膜法的保护下,连洛明的一根发丝都没有烧焦。

土豪妹——洛明用这个词来调侃阿雅,她却没有半点愤怒,反倒笑了出来。

洛明也很快想通了这件事:既然有装备,为什么不用呢?

就算靠金币把敌人砸死,被万众取笑,然而自己就是毫发无损地活了下来,敌人就是死透了。

大汉征匈奴,没听说他们不用强弓劲弩的;美国打日本,不呼叫飞机炸上几波都心里不自在。

所谓土豪,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没钱的人怀着羡慕嫉妒恨骂出来的词而已。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他们自己成为富翁,有几个人还会提土豪这个词?

虽然是一具分身,但阿雅坦言,分身身上配备的装备和本体一模一样,只是等级有差距罢了。

据她所说,她本体的那根项链,连半神的攻击都能够挡住。

就算是这分身的装备,让一个普通人穿戴上,恐怕都能和格兰蒂过上几招。

那些杂鱼,根本对洛明造成不了一点损伤,只是作为他用来练剑的肉靶,被一个个砍杀倒下——他的左手上还有个每天可以发出三枚霜冻球的戒指呢,若不是要拿这些恶魔练剑的话,用霜冻球扫过去就能清空一片。

如今,洛明是真的感受到一股美国人打仗的感觉,而且还不是那些站在地上的苦逼步兵,而是在离岸很远的航母上的指挥官那样,一边喝茶,一边发号施令用飞机去解决那些拿着卡拉尼什科夫步枪的可怜虫。

精神原子弹也好,自制火箭炮也罢,连步枪都没有,只能用砍刀的壮士也好,就算是自爆卡车自爆男自爆女自爆小孩自爆羊……多么壮烈的全家上阵啊,值得为他们献上雷鸣般的掌声,然而绝对伤不到航母上指挥官的一根汗毛。

此时,杂鱼们已经被杀尽,洛明放出苍炎来焚烧大地,无论是污物还是尸骸,都彼此平等地化为青烟。

当然,这不仅仅是打扫战场这么简单。

“还不出来么?再等上一两分钟,你的领域残存的地基都要被我烧光了。

莫非你是准备藏头藏尾,等我走了就远远逃他个几百里么?

伟大的法迪卡哟,至高无上的法迪卡哟!

你的忠诚的卫队呢?你那些虔诚的牧师呢?你那华美的殿堂呢?!

多么壮观,多么伟大!他见到敌人,勇敢地逃跑了,勇敢地逃跑了,哦,富有勇气,睿智又无谓,他逃跑了!逃跑了——”

洛明说出这一番话来,到了后边,甚至开始即兴地唱了起来——借用了偶然听一个三流吟游诗人唱出的曲调,充满了滑稽的色彩。

听上去,比他本体来说的嘲讽效果还要更强一些,大概是阿雅的嗓音本来就富有嘲讽的天赋吧。

“死吧!”

伴随着嘶哑而又满溢着怒气的咆哮声,一只有整个人那么大的巨爪破开岩层,从洛明的脚下伸出。

洛明高高跃起,然而就在这瞬间,从他的身后,又有一只巨爪袭来。

若是尘埃散去,就不难发现,从地下伸出的巨爪只是岩石和熔岩混合的魔法造物,只是用来吸引洛明的注意力,而大魔法迪卡的真身披着隐身匿迹的魔法从天而降。

“糟了——骗你的!”

这或许可以称之为入乡随俗——使用着阿雅的分身身躯,洛明的性格似乎也稍微受了那么一点影响,几乎是只要一开口,就必定要把敌人气个半死。

故作慌乱的表情立刻变成了鄙视的笑容,洛明一甩手,就砸出了连续三枚霜冻球。

这玩意儿原本是用来对付杂兵的范围打击,不过大魔的身躯本身就挺大的,几乎完完全全吃下了三枚霜冻球的全部威力。

赤红的皮肤上迅速覆盖了一层一指厚的冰霜,有些地方的皮肉都被冻裂开来。

这样当然还远远不足以打倒大魔,但也已经足够延迟它的攻击,而且能让它难以躲开下一次的攻击。

洛明又启动了另一枚魔法戒指,鸽子蛋那么大的绿宝石中储存着的力量是比三枚霜冻球加起来还要高不少的魔力,但代价就是只能发射一发,然后就需要至少三天来冷却,才能够重新为它充能——没办法自然恢复,充能又是一大笔开支。

翠绿的光束就像一杆长矛般刺破冰霜,射入了大魔的体内。

对这个魔法,洛明一点都不陌生。当初他杀到郊外的庄园里去救莉丝的时候,就有幸亲身体验过一回。

那正是衰弱射线,可以说,在魔法界里,几乎算得上是跟火球术一样方便而又人人都离不开的泛用法术,从入门的法师学徒到熟练的大魔法师都会乐此不疲地使用这一招,最多加上一点个人的改良。

刚入门的法师学徒只能让一只兔子跑得慢点,传奇法师则能让一只巨兽倒下。

而阿雅分身的这枚戒指牺牲了使用次数和冷却时间,来尽可能地增加威力,虽然还比不上传奇法术,但也足够让一个大剑师失去两三成的战斗力。

若是打中一个弱一点的剑师,他就会直接全身无力,连呼吸的力量都没有,没过多久就窒息而死。

可以说,这正是对付单一强敌的最可靠的招式之一了。

之前也提到过,这个大魔还没达到传奇的水准,那么究其本质,和大剑师基本上是一个水平罢了。

或许它还有身体素质上的优势,而且能够使用一些魔法……但不要忘了,它的领域刚刚才被洛明给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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