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这确实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且陆时确实喜欢看书学做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论什么样的厨艺什么样的菜,都可以搪塞说是自己书上看来了。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只要有书,要啥没哟。

石头铺的台子上放着今天买的菜,柠檬、蘑菇、韭菜、玉米、排骨,他先是把洗干净的排骨分成两份,大致是一边半斤,然后淘米,烧火。

把玉米一根切成四块,然后把玉米粒用刀刃给切下来,最近家里买了一个砂锅。他先把排骨放到沸腾过的开水里头过一遍,去了血,然后一半在放到砂锅里头,加水,加一勺盐,开始炖。另外一边,他把锅里头的脏水去掉,大火把锅烧的滋滋作响,水分蒸干。

直接把米饭丢到锅里头,干炒,注意别焦掉,一边往放着排骨的大铁锅里头放入酱油、姜片、盐,然后就是大力翻炒锅里头的米饭,炒干炒至微微黄色,出锅,锅里加水。

他再洗蘑菇,一切成四份,一起放到排骨里头揉着,差不多五分钟,均匀过后,放在那里入味。

以前家里头白面都算是奢侈,而现在储物柜里头时时刻刻都有面粉,用完就买,不用担心吃不到。陆时拿了一大碗的面粉,加水加盐揉成均匀光洁的面团,放在那里醒着。

等到面团揉完,差不多水也开了,他把饭放在小桶里头,然后上层放上了排骨和蘑菇,盖上盖子蒸饭。

然后等到准备功夫都做完,陆时一拍脑袋,“蠢死了,准是和夏永川那家伙待久了,饭这么早上锅,那我的煎蛋怎么办,太蠢了,还要等着。”

对的,陆时忘记炒蛋和韭菜就把饭下锅蒸了,这下子还得登上半个小时。他的准备功夫就花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了。

现在都十二点了。他把砂锅打开一看,刚才开大火炖的差不多熟了,然后转小火,把玉米放进去,慢慢的文火煨着,等会儿玉米和排骨的味道就会混合,然后排骨会炖的烂烂的,筷子一夹就松开的肉最好,入味,而且口感佳。

他跑出去看了看大人在大厅里头聊天,然后去把空了的盘子端出来,才拿起盘子,那个林梅就开口了,“这是叫小时吧,你菜做的怎么样了?做什么了?”

陆时虽然是不太耐烦回答她,但是大人面前的好孩子形象还是要维护的,“就是蒸饭还有,排骨汤,鸭蛋。”陆时并不想把菜谱说出来,就好像以往一样,他享受着做菜的时候,别人垂涎欲滴的猜着,却猜不到,苦苦的等着他做的菜一样。

所以当初夏永川老是追问,可他却从来没在菜成型前告诉夏永川他做的是什么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对于这个林梅倒不是,只不过是习惯使然。

林梅果然是撇撇嘴,这么简单的菜谱,出去一趟就买了排骨回来,让小孩子做,果然是敷衍。

林梅也不想想,换个人家家里,吃顿排骨也得是有客人的时候,哪家的客人来主人家里,被招待了一顿排骨还不满足的抱怨着,虽然还没吃到就是了。

陆时也不理,自己就回去了。

送一次苹果而已,就这么不甘心,还不如把苹果全部都吃掉了,也就不会觉得可惜了。

陆时就这么想着,趁着锅被占用,他就把苹果都用水果刀切成一块块的,插上竹签。这竹签比较粗,是村里头的人自己做的,但是没有毛边,也算是好手艺,大家都是买他们家的。

他把苹果端出去,自己就回来了,一来一去,花去了小半个小时。

然后他拿了鸭蛋,自从家里养了鸭子以来,似乎吃的就都是鸭蛋了,毕竟家里的鸭蛋堆积如山,干嘛还把钱给别人赚。

他打散三颗鸭蛋,放在一旁准备着。

韭菜也是洗干净,把尾部切断,一段段的切好。一边切着一边想着,可惜是夏季,若是春日里头,春韭嫩嫩,有种非常简洁而新鲜的吃法。

杜工部诗云“夜雨剪春韭”,那些不会做菜的学子都以为那是指在田里收割韭菜,其实所差甚远。

炸韭菜的时候,必须把它的根先弄齐,就是“圆齐玉箸头”的意思,要用手拿着韭菜梢,把它的根竖在开水里,再剪去叶梢,扔掉不用,炸的只是根,不要失去原来的色泽,放入冷水里。这样取出来吃很脆,但是韭菜必须要用竹叶刀来切。

而嫩韭菜,就用姜丝、醋、酱油拌着吃。

这韭菜自古可有诸多的用处,陆时所知道的中,甚至有壮阳的效果,因而有人叫它壮阳草。这一道,叫做“柳叶韭”。

凉拌不错,吃起来也爽口,就是有点麻烦,陆时不太想做。

一切准备就绪,陆时掀开锅盖一看,一股诱人的香气飘了出来。

因为加了酱油,但是肉油使得那酱油的色泽边做油滋滋的晶亮,肉香和蘑菇香味儿混杂着米饭,简直是诱人至极。

而且透过那排骨的缝隙,可以看到底下的米饭也不再是雪白的样子,蒸饭之时,因为水蒸气,所以排骨的汁液渗透到米饭里头,白米饭变作了酱汁米饭,然后再把排骨和香菇取出来,这又是一道菜。

陆时拿出来放在一旁盖好,为了怕饭凉掉了,陆时还特意把蒸米饭的水拿出来,用作那米饭的保温。

把大锅洗干净,准备做下一道菜。

下一道菜,还是烧水,似乎今日就是不停的烧水,然后待在厨房的陆时早已是满头大汗,浑身湿透。

热气腾腾


状态提示:第27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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