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定秦曲>第一九九章
行,但依然是没有用的。很多军士逃走后,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业,通同军户,不再返回。

卫所越发军备废弛,“建炎元年知县事绍兴。初建剑盗蜂起,正练兵屯守弓手余招酗酒,曜马入队,队长不能止,正即斩狗部下”。

卫所制的废弛,使军队的战斗力明显下降,甚至难以承担其正常的军事职能。明代军队的建置,在京城及边地安置了大量军队,尤以京军人数众多,装备精良,以期起到居重驭轻的作用,京军的情况便很有代表性。35xs

京营军士78卫,人数不下30万。皇城周围又设置50余卫,军士20余万。京军在全**事防卫中地位举足轻重。在当时江南军士多用于漕运,江北军士多作为班军,进京操备,致使腹里卫所城池空虚,遇警则力不能支,只能倚靠京军的支援。边军人数虽多,但分路把守,势分力单,一旦有警,亦需京军支持。

京军的居重驭轻的地位并没有保持多久,土木之变,明英宗率50万京军出征,几乎全军覆没。正德时,刘六、刘七起义,威胁京城,京军已无能为力,不得不调边兵入援。到嘉靖时,卫所军出现了一碰即溃的局面,而只能募兵征战了。

京军已因不习战阵,恐伤国威而不轻易派遣了。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卫所制,地位上其实在处于一种下降的趋势。

对卫所制实存的弊端,当时的很多有识之士也有了认识。但扭转这种境况的策略却不甚得力。京营从于谦把三大营变为十团营,此后营制纷更不定,而京营状况并未有多大改善。但在对卫所的被动调整和变革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如提高将领权力的做法和改银召募的尝试,这些变革多少触及了卫所制的实质性问题。

明太祖分府设将,明成祖分营统兵,以避免历代强臣握权重兵的隐患。京营制度的改革,也表明了明代试图调整卫所制下兵士终身服役所造成的老弱疲羸充斥行伍的状况。从三大营变为十团营以后,精锐士卒被编入团营,老弱不堪者归本营,称老家,专供役使。但老家制度仅行于京营,这就使卫所的状况不能得到根本改善。

改银召募的办法,更是大胆地突破了卫所制的世袭传统。这在班军中,表现得最为典型。

班军之设,始于永乐。承平日久,班军渐渐被用于兴作,操练日减乃至全废。正德以后班军作役已成为普遍现象。军卒因畏惧劳作而愆期不至。虽严定罚例,仍不能禁止。班军将领又畏惧因士卒失期逃亡而被治罪,便私自募人代役。

京操班军由于地处京师,土木之役较多,权贵及有司俱以班军作役为利,所以改银召募之议难以顺利实行,况且16万班军尽数撤还,京师也未免空虚无靠。边班官军则相对灵活些。

永乐年间命内地军轮番戍边,称边班。戍边班军虽不像京班官军全部用于输作,但由于戍地遥远,又多寒苦,更代也多不及时,逃亡现象也很严重,故多用召募的方法。召募的士兵,无论在人身自由、薪俸还是服役时间上待遇都比卫所军士要好,这也使得卫所内部出现了外走倾向,卫所制也由此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另外,明朝设五军都督府来统率全国的司、卫、所。

但是其中的任何一个都督或都督府都无权调兵。五军都护府与兵部是相互制约的,兵部又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护府有统兵之权而无处兵之令。有军事行动时,要等兵部下令才能遣将调兵,这样虽然可以防止大权旁落,但另一方面它也使得明朝军队作战时指挥不灵,没有效率。

而且作战将领都是临时任命的,战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将领对自己的士兵也不够了解,相互之间缺乏感情。这些对作战都是相当不利的。“处于控制兵权的需要,卫所长官只有训练的义务,没有调动的权力。在当时落后的通讯条件下,卫所军队几乎完全丧失了根据当地国防形势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的能力。

募兵出现于朱元璋起兵创建明王朝时期,明王朝建立后,创行卫所制,军队的来源已有保证,基本不再采用募兵的方式了。但卫所中的某些特殊组织,仍由召募得兵,如骁骑舍人、校尉、力士等。这些士卒隶于锦衣卫,不同于一般的卫所军。如前所说:在明代,军和民是不同的,“军是一种特殊的制度,自有军籍,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地位上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截然分开的。军是世袭的,家族的,固定的。一经为军,他的一家系便永远世代充军,住在被指定的卫所”。而且在役正军老疾或逃亡时,还要到原籍勾取,继了补役,若正军一家全部亡绝。则到原籍勾取其族人顶充。执行所谓的“勾军”,这样。卫所军户的世世代代,就被固定到了卫所。相比之下,募兵的处境要好很多。募兵无特殊户籍、领饷银、不世袭,也无固定驻地。加之当时的卫所军备废弛,战事吃紧,募兵制就渐渐的发展起来了。

洪武、永乐时期,边境局势相对稳定。朱元璋时期,明军多次北征,基本上解除了蒙古势力的威胁,并在北边部署重兵,积极进行边防建设。永乐时期,国力强盛,边防甚重,又六次北伐,以攻为守,故明前期边患不重,也无须为此募兵。仁宣时期,鞑靼势衰,明朝的边防政策,亦转攻为守,维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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