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暗恋的职业素养>第204章 番外 追人是件技术活(8)

一种难以言说的细腻滋味钻入耳膜,那目光穿透空气扎在身上,明明是那么熟悉,却透着一种毛骨悚然的危险以及极致的性感,吸引着他飞蛾扑火。他转过头,就看到那个男人站在不远处,头上的水晶灯和四周的的光影在玻璃窗上折射着令人心醉的光线。

一种时空长廊的蓝调冷色穿梭其中,时光在这条道上静静流淌,黎语像是被触到了某个点,让他迷失在男人的目光中。

直到男人伸出一只手,黎语才如梦初醒,那些兴奋都因为男人的冷脸而显得惊慌,两人相处日渐长久后,不需要言语就能感受到对方的情绪。

他不会像刚开始那样两眼一抹黑,七爷一放下脸就噤若寒蝉,比如现在身体已经随着想法早一步走了过去,像一只归家的鸟儿一样走向男人,还没握住那只让他垂涎已久的手,男人就收了回去,看了眼裴琛的方向,隐含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心思,“不向你的朋友道别?”

男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给少年对黎语所做的一切定义了,而这定义潜移默化的植入了黎语脑子里,即便有火花也被男人的一句话掐灭的干干净净。

啊!

黎语直到要离开,才想起还什么都没和裴琛说,略作镇定,向裴琛挥手:“那个周边等去学校的时候再给我好吗?我还有些事要先走了。”

还在不久前,少年半默认是为了看他才来的现场,现在却是赤果果的打脸,但裴琛却没有去思考这些,他的神色已经从失落变成了恐慌。

直到看到这一队人马离开,在一旁的拉姐才惊讶的发现裴琛的额头滑落一滴汗。

着大冬天的,就算是大厦内开着暖气也不至于热到能流汗,“裴琛,你这是怎么了?”

裴琛却像是没听到似得,魔怔道:“居然……是他。”

裴家在红墙里也曾算一支派别里的,对于某些平常见不到的人物不说个个都认识,但总归能遇到些。

在他小时候,出了车祸他没死成,却换成了哥哥,那段时间是最难熬的日子。

一直对他非打即骂的父亲,头一次对他露出了笑脸,那时候的他是多么受宠若惊。

他被父母带着去过一个地方,这个男人的一道目光让年幼的他裹足不前,道谢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当时父亲却是拉着他对着男人就是猛磕头,磕到额头充血也没停下,直到男人轻轻一句“停下”才终止。

但他知道,如果不是那个小男孩,男人根本不会屈尊降贵给他输血,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尊贵两个字。

在他心目中伟岸凶悍的父亲,在男人面前像是永远抬不起头,那是小时候根深蒂固的印象,直到现在长大了那个男人的面容已经记不太清晰,但那种一眼就能让他冰寒彻骨的滋味却早就烙印在身体里。

勾起那样的回忆,让裴琛痛苦的弯下了身,心理性的痉挛,他已经太久没记起自己的亲生父母,那永远不想回忆的部分。

见裴琛的神色越来越惨白,拉姐是真的开始担心了。

“你这样待会还怎么去参加剪彩仪式?我先带你去医院吧。”

裴琛摇了摇头,勉强站了起来还有些摇晃,“不必了,我坐一会就没事了。”

“那个人,你认识?”认为自己也算见过大风大浪的拉姐,刚才见到男人的时候也是本能的有些颤粟,如今回想起来还有点心跳不规律,如果一定要形容大概就像普通小鱼忽然遇到了一头大白鲨的感觉?

“不认识。”显然那男人也不可能会记得一个十多年前的小男孩了。

“不过那通身的样貌气质要是混娱乐圈,估计都没现在那些天王什么事了。”边扶着裴琛边顺口感叹了一下,这是职业病。

“拉姐,以后这样的话不要说,有种人……不是能随便提起的。”

拉姐一凛,能让裴琛只打了个照面就这么失态,这也有点匪夷所思了。

裴琛并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人,更何况就是他自身家境殷实,无论见到谁都是不卑不亢,因为自信也因为他的自身修养。

裴琛有些出神,为什么黎语会和那男人那么熟。

熟悉到好像什么人插不进去的氛围,他从未见过黎语会那样亲昵的对着另一个人,即使是邵祺那些死党也没能让黎语那样真实,真实到能让他误会黎语眼中的光芒。

心中的某块地方,似乎在悄然无息的崩塌。

而这头,黎语也是紧绷着,因为从刚才让自己与裴琛告别后,男人就没再说过一句话,这时候身边跟着的护卫早在悄声无息间离开,像七爷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带着一大号人出现在外,那就真的在侮辱这个男人的智商了。

他低调、内敛、沉稳,让人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他的一举一动所蕴含的深意。

“七爷,您来很久了?”

“打扰到你们了?”

七爷的声音醇厚迷离,却让黎语打了个激灵,他有些慌乱。

“没,没有!”黎语又一次犯上了结巴,这可真的冤枉他了。

“刚才下车就为了看他?”男人一针见血。

如果不是喜欢,又何必下车,又何必上台献花,又何必随到后台,已经有多久了,这样失去掌控的感觉,少年实在太年轻了,每每意识到这一点,七爷就不由感慨自己实在太老了。他们相差的年纪,能够让少年随时可以找到另一个更年轻更英俊的存在。

这样的感觉,让七爷心中附上一抹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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