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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小明你大腿真、白!

“布加好好厉害!”高明看到小羊羔不由舔舔唇,饿了一天,现在别说羊羔肉就是咕咕他也觉得美味。

布加做了个嘘的手势,扛着咩咩在草丛奔跑起来,速度很快却没发出半点声响。高明看了由衷的佩服和羡慕。布加刚才没拿着刀杀过去,要是外人就会觉得偷偷摸摸的算什么厉害?要是以前高明也会这么想,不就是偷摸了一只羊么,可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些天,高明发现这种大一点的动物,警戒性要比现代强烈许多,就算是食草性动物也是厉害的很,更别提一群了。

布加能够离咩咩群那么近,身上却没有发出威胁性,起码隐藏起来,动作敏捷迅速,高明可没忘了那致命一刀。骨刀就算在锋利,想要一刀砍断咩咩的脖子,还不让发出求救声,可见布加的力量和速度。

兰达和高明跟在布加后面,直到远离了咩咩群。布加摘了遮血草给咩咩脖子抹了一圈,咩咩脖子开口有大点,一路奔跑直接流了一路,布加怕血腥引来别的食肉动物,直到血腥味散去,这才扛着小咩咩往回走。

河边,布加负责宰杀剥皮拆骨,兰达拿着一兜遮血草,随着布加的动作就洒,臭味是越来越大,腥味却一点也没有。高明在附近捡柴火,顺便满脑子都是吃羊的各种方法,是清炖的好呢?还是烤的呢?唉,没有作料真让人脑袋疼,算了还是两样都来点......

热水煮开了,高明放了咩咩骨头,骨头上高明特意让留点肉,看着石盆里的清水炖咩咩骨头,没滋没味,没小葱花啥的,白花花一片,就这样,兰达和高明也围着火堆转悠,简直是饿到家了。

高明吞了吞口水,在看兰达也是一样,打趣道:“口水都下来了,赶紧擦擦!”

兰达手背一抹,果然有,顿时不好意思笑道:“小明哥,好想吃。”

高明手下麻利的削着木棍,串在上面是小拇指厚度的肉片,递给兰达,“饿了,先烤串垫垫。”

“小明哥,我喜欢你。”兰达乐呵呵的接过肉串,顺带告白了句。

兰达心性小,平日里跟着高明相处时间又多,现在说话也开朗活泼外向了,听得布加皱着眉,“喜欢?”这不是应该对姑娘说的。

“小明哥说,喜欢分很多种,我们对阿姆的喜欢就是家人的喜欢,对漂亮姑娘的喜欢就是爱情的喜欢,对小明哥的就是朋友的喜欢。”兰达转动着棍子,香味慢慢出来,动了动鼻子,小心的凑到嘴边咬了一口,又嫩又脆的好吃,不过没熟。心想还是熟了好吃,又忍着香把棍子放在火里翻滚,皱着眉想了会道:“我知道家人的喜欢朋友的喜欢,可爱情的喜欢我不懂,哥什么是爱情啊?”

布加愣住了,“爱情?”

高明听着俩人的谈话,原本明明觉得好笑,可到了布加愣愣的,满脸疑问就觉得有些心酸。在这里,每天面临着吃饱穿暖的问题,这类基层问题都没有解决,哪里会想精神方面的,有没有爱情根本不重要。

“兰达,你喜欢阿妹吗?”高明将串好的□□递给布加,“你先烤,拿着,我这马上就有了。”

兰达的已经烤好了,一口肉叼在嘴里,烫的哈着气儿也不愿意吐掉,等吃完了才道:“阿妹是我们洞里最漂亮的,我想让她给我生个健康强壮的孩子,可这跟喜欢爱情有什么关系呢?”

高明见布加也在看他,知道着俩兄弟的思维模式就是,有个健康强壮的女人愿意和他们上床生孩子就好,至于什么要跟爱的人结合才是做1爱这种思维,俩兄弟根本想不通。手底串好了肉,高明一边翻着棍子,一边慢慢道:“爱一个人就是觉得......”高明抓了把头发,他自己也没恋爱过,他哪里知道啊!可看兰达和布加听得认真,尤其是布加,面上装着不在乎烤肉,耳朵已经竖了起来。

“......如果有一天你和一个人在一起,就算是没有吃的,只要你们俩在一起都会觉得好开心。”高明想了半天只憋出这么一句,对于原始人来说,吃就是顶天的事,要是饿着肚子还觉得开心,那么绝壁是真爱。高明把自己说服后,点点头,“就是这样,兰达要是在饿肚子和阿妹给你生孩子选择一个,你选什么?”

“不要饿肚子。”兰达一棍子已经吃完了,头也不抬的串着肉片,想也没想就这么说。

原始人尤其是这个时期的男性对于后代并没有现代那么看重,这个时期是母系社会,不饿肚子来说才是头顶大事。

“所以咯,你不爱阿妹。”高明给自己串着肉片,嫩嫩的小咩咩肉真是好吃啊!又来了串烤上,“你还小,等你以后遇上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和对方在一起的时候就明白了爱情。”以此为这个话题画上句号,高明欢快的翻滚着烤肉。

到嘴的烤肉有烤焦的,可布加一点也没尝出来,他满脑子都在想高明说的话,爱情真的那么神奇,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和别人在一起,还觉得很快乐......

吃完了烤咩咩,高明舒爽的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旁边石盆里炖的咩咩骨头汤已经好了,灭了火,放在一边晾着。兰达也吃的差不多,布加食量大,还在烤,刚才那一片一片的根本就不顶事,虽然肉片高明已经往大了切,见在这么烤下去只是浪费时间。

找了棍子,弄了个简易的火架,咩咩腿串着放在上面烤,烤熟一层,高明拿小刀割一层。布加手里还拿着肉串,高明见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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