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凌云之歌>第三十四章 盛装赴宴

白衣男子看了云歌一眼,轻声道:“看姑娘气度雍容华贵,不像贫贱之人。何况,姑娘这一身衣服,可不是寻常人家能穿得起的。就别为难这么个的小东西了。”

云歌看了一眼猛点头的毛球,良心终于有点不安,又看了自己的这身衣服,虽然知道这布料应该不错,但是贫穷还是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不由得问道:“何以见得?”

“姑娘可知精一坊吴氏绣?举国驰名,不特翎毛、花卉、巧若天成,而山水、人物,无不逼肖活现,向来价亦最贵,尺幅之素,精者值银几两,全幅高丈者,不啻数金。而姑娘这一身衣服,就是出于精一坊。这兰花暗纹,除了精一坊,别无他家能做得如此逼真,如此大气。”

云歌一听,坏了,遇上行家了。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真是倒了血霉。怎么偏生鬼使神差就穿了这一件呢?

都怨那人,好端端的送人一件这么名贵的衣服干嘛?

云歌其实冤枉他了,其实,人家睿郡王用的都是顶级的东西,这锦缎,对于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了。

这下,装穷也没人信了。云歌只好苦兮兮地说:“公子,那请您将住址告知,等本姑娘回府,定将银子送上。”

那男子不知道是傻,还是太天真,竟然点点头,道:“也好。请姑娘将一千两银子,派人送到杜府。”

一听杜府,周围的人哗然:

“我就说是杜神医嘛,你还不信……”

“杜神医还是那么爱钱啊,他要那么多钱干嘛?……”

议论声一片,有看热闹的,有百思不得其解的,有幸灾乐祸的,就是没有仗义解围的,大家瞧着这一男一女,津津有味,仿佛今日,这眉山茶馆是云歌和这白衣男子唱主戏的。俊男靓女,养眼,不亏。最好能再来点激情的……

云歌此时已经打定主意了,干脆道:“一定一定。”说完之后,携着水怀珠和毛球,一阵风似地走了。

没了看点,大家也都散了。那白衣男子嘴角隐隐上翘,丝毫不认为,这女人能爽约得了。

他的眼睛眯了一眯,要是敢爽约,那,他还是有办法的……想逃走?也没那么容易吧?这西京,到底他也是个地主啊。

云歌特地绕了一大圈路,最后看了又看,直到确认后面没有什么追兵,也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才翻墙回府。

水嬷嬷很是着急上火:“国师,我们哪里去找这一千两银子啊。而且我们似乎忘记了问具体地址。”

云歌淡定道:“不就一盆墨菊吗?这是敲诈!对于敲诈,认真就不对了。况且,人家也没告诉我们住哪,我们找不着啊。”

水嬷嬷道:“可是人家说国师你的体味比较特殊。”

云歌倒是认真思索了一下:“那你就给本国师制造点体味,来掩盖掩盖。”

……

此夜,毛球也是知道自己闯祸了,乖乖地,吃饭睡觉。生怕惹毛了主人,免得被无良的云歌暴打一顿。

云歌抓紧时间,练习了下内功心法,丹田日渐充盈,除了偶尔毒发无力之外,平时觉得身姿轻盈,走路都脸不红气不喘的。

第二日,就是农历九月初九,赏菊大会的日子了。

云歌心里百感交集。八月初一穿越而来,这么快,四十九天过去了。

八月十五惊魂夜,后来自己遇见了毛球,遇见了石韫玉和水怀珠,莫名其妙成了国师,莫名其妙又成了蒋露珠,入住了这国舅府。一切似乎都那么不真实。

这天一大早,舒眉便让人来催云歌了。

等到云歌带着战夏走到了门口,便看见了盛装打扮的舒眉和蒋明珠,各带着一个丫鬟,早已在门口等候。

今日,蒋明珠梳了流苏髻,额前贴着几辦梅花形状的妆,与众不同,仔细一看,原来竟是将蜻蜓翅膀剪成梅花花瓣形,涂上金粉,贴在额上,比金片更轻薄精致。

云歌暗叹:心思灵巧!不错不错!再往下看,明珠身着绯色吴绣锦缎裹胸广袖长裙,袖口用金线绣着蟹爪菊花,裙摆处用银线勾勒出祥云图案,同色薄纱罗制成披帛,松松挽在臂间,胸前如雪脸如桃,娇俏的颜色衬着娇俏的脸庞,走路时,随风起舞,缥缈朦胧,好一个身段婀娜的美人!

反观自己,梳了一个双缨髻,将头发中分缚住后编盘两个缨状的髻高耸于头顶,每个缨髻前饰式样简单的银花一朵,其实云歌觉得比较像兔子耳朵~虽然不丑,但是看着傻傻的憨厚憨厚的。一袭青蓝色的蟹爪菊花碧霞暗纹交领窄袖长裙。整个装扮,也挺隆重的,就是有哪里说不出的怪异。

舒眉和蒋明珠看了,内心不约而同地在想:“果然是乡下呆久了,不知道京中流行的是什么了。”

舒眉巴不得露珠儿被明珠给比下去,内心喜悦,表面不露半丝,违心地说道:“露珠啊,今日打扮,端庄大方。快上来,就等你了。”

云歌乖巧地应了一声。眼看着舒眉和蒋明珠都上了马车坐定,云歌突然捂住了肚子,哎哟一声,对着舒眉道:“母亲,露珠早上恐怕是坏了肚子,你看,这时辰也不早了,要不,母亲和妹妹先去?女儿这里解决好了马上就来。”

舒眉嫌弃地看了云歌一眼,道:“嗯,那你快去快回。”

蒋明珠此刻正一门心思在今日的宴会上,哪有多余的时间去看云歌。

大家都没有想到云歌是假装的。就这样,马车走远。

但是,等到马车走很远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 盛装赴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