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脸红心跳>第16章
么事,正好洗你的衣服打发时间。“

程戬发急道:“不行!不行!小姑。你说你一个姑娘家,拿回去一个大老爷们儿的衣服去洗,你的同学问这事,你该怎么回答?那会影响你的形象的。同学们岂不非议你?“

宫晓一笑:“实话实说就是了。我说是大侄子的衣服,他学习忙,没时间洗衣服,我帮他洗不是很正常的吗?别人还会说什么?“

这愈发使程戬窘迫汗颜,自己哪是学习忙顾不上洗衣服?而是自己太懒的缘故不想洗衣服。

程戬这人真有福气,上小学初中时有他娘洗衣服;上高中后自己只洗了一年衣服,宫晓开始给他洗衣服;结婚后他媳妇给洗衣服;后来住了几年监狱,又迫不得已地自己洗了几年衣服,出狱后还是宫晓给他洗衣服,直至如今。除了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必须独自洗衣服外,其他时候都是别人洗他的衣服。这就使他对所洗衣服的质量要求那是宽松得令人乍舌:他本人洗衣服向来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似的一带而过。他把所有的脏衣服在大盆里泡上若干时间——一天或者半天,然后囫囵吞枣地鼓捣搓洗几下,就拿到水管里冲洗片刻,这就算洗了一次衣服。程序简化简单得惊煞人眼。别人刚看到他洗衣服,他就在人家眨眼的工夫完成了整个洗衣过程。他不懂得深浅不同颜色的衣服要分开来洗,纵是知道也不会那样麻烦,来个大杂烩简单且节约时间。所以他洗出来的衣服总是那么不干不净,再好的布料也被他洗得灰不拉叽的。

几个月后他与宫晓的关系非常熟稔无话不说无话不谈时,宫晓突然有一天沉下脸问他:“老实交代!我第一次帮你洗的那件外衣有多长时间没洗了?“

程戬答道:“一两个月吧。“

“不可能吧?“

程戬装模作样地好似遥想片刻,又道:“那可能有三四个月。——对,三四个月没洗!“他见宫晓还是一副不相信的神色,又改口道:“估计有五六个月吧。真的,小姑,顶多五六个月没洗,千真万确!“

宫晓还是摇头不接他的话茬,而是一字一句说道:“继续给我好好想想,到底多长时间没洗。“

程戬见瞒不过,只得实话实说上高中前他娘给他买了那个褂子后,一次也没洗过。那个穿了一年多的褂子竟在理论上还是新衣服。一次水也没见过嘛!假使见过水,也是碰上了下雨天,侥幸沾上了些幸运昂贵的水分子而已。

经程戬一坦白交代,宫晓也算找出了答案,才恍然大悟:那件她费了八辈子劲才洗干净的衣服——用洗衣粉洗了三次,又用肥皂搓洗了两次,用清水漂洗了十一次。——简直是个特大工程。

这也令宫晓纳闷且百思不得其解:这衣服是用什么特殊材料做的,竟如此耐脏?她施尽所有脑细胞尽情地想象,也绝对想不到程戬一年多不洗这件衣裳。

她嘲笑程戬说就你这种造型,这种旷古未有的邋胡腌臜,竟有女同学看上你,人家真是瞎了眼。

宫晓指着程戬的鼻子好一阵数落。这件事令她终生难忘。不过也成了她经常取笑程戬的又一经典借口。直到如今,宫晓还时不时地突然对程戬说道:

“小戬,你那件外衣真让我长眼界啊!“

程戬只是耸耸肩,辩解道:“有你说得那样玄乎吗?请您不要夸大其词中不中?我那衣服是一年没洗不假,但我不是天天穿它呀!你想想,夏天穿不着它,秋天也只是时不时穿一次,冬天也不是整天穿着它,折算下来,实际穿的时间没有十天。十天啊!十天没洗的衣服竟被你老人家谴责了几十年!有这样的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宫晓嘴一撇:“你的一天至少一百个小时,佩服!“说着她就大笑起来,指着程戬的脑瓜:“这世上除了我能容忍你的那些臭毛病外,当真是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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