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天途之清平乐>第七十七章 慕山与慕奚中

“我不知道那本应该做妻子的人却成了娘,是怎样的感受,但我知道慕奚走后,我一个人在京城顶没意思。慕奚走之前曾被平羲王派人暗杀,因为他以为她是幻音神女和别人的孩子,慕奚这一年被禁止动手,禁止谋划,干干净净的做个傻瓜,却是被师父暗中算计了,师父要她如此,不过为了找机会让人觉得她碍事除掉她,尤其是暴虐成性的平羲王,霁知道只要慕奚碍到他,他一定会派人解决掉这个远亲的孩子,可惜慕奚生下来就是结婴期,只是很少动手没几个人知道罢了。霁可以确定,约定的日期一到,慕奚就不会再暗中躲闪,而会直接正面相碰。那日慕奚拜别了母亲,说是要回去闭门学习,平羲王一心想拉拢百里家,她这一走那百里小子便有借口过两年再成亲,这对于每两年好活的平羲是不能忍受的。于是他派了十几人去暗杀一个之前所有人都以为没有功夫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怕冷,手里总抱着个暖炉,那些刺客在她离开汴梁不到二里地就动手了,他们想趁机在那小姑娘抱着手炉等人的时候直接结果了她,以免她反抗。呵!一群自以为是的家伙!”

阿茳看着满脸愤怒的慕山,想来他是完全把自己代入到当年的事件中了。

“没等那些人动手,慕奚明面上同父异母的姐姐就带着几个人出现了,他们也是来杀她的,慕奚就那么歪着头冷冷的看着他们,面上全是悲色,而我,我就站在百里胜的身后,那百里胜根本连一丝要去救她的意思都没有,他去那不过为了在慕奚被杀之后,杀掉那些杀她的人,让人以为她走了,之后避免和殷氏结亲!”

稍稍平复一下情绪,慕山接着讲道:“那些人又怎么会是奚君的对手,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最先动手,我至今记得慕奚当时的样子,她看着满脸的得意的殷莞婷,轻易夺去她手中的剑,抱着暖炉立在她身前,气定神闲的说道:怎么,武功弱就该死么?那你们这些加起来还不够我拔剑的笨蛋是不是都该被杀了才是!到底是谁交给你的混账道理!”

“她的一席话说得极有气势,我注意到那百里胜这下终于认出来是谁救了她了,为此我还担心了一阵子,我怕慕奚是真的爱上这个凡人了,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唉!慕奚教育完她的姐姐,又对后面的那些平羲王的人道:你们,一起吧,不要让我过去。之后用脚踢过去一把剑,那十几个人一下子跃出,他们奉命来杀人,无论那人和他们的国君形容的一不一样,王命不可违!只见慕奚伸出左手,随意捡起一把剑,连我都没看出发生了些什么,她就已经解决了那群人,对了,那时我并不知道她早已结婴,这些凡人在她眼中其实就如蝼蚁一般!”

阿茳看着有些伤感的慕山,觉得他好像再说自己像蝼蚁。

“见她解决了所有刺杀的人,百里胜走了出去,而我跟在他的后面,我记得他的声音带着笑意的对慕奚道:原来你还真是当初那个救了我的小姑娘啊!小姑娘,汴梁都城外三公里范围内禁制打斗,随我回去面见大王如何?慕奚撇撇嘴,无奈的答应了。其实她本不必答应的,根本没必要的!百里胜的人押着包括慕奚姐姐在内的一群人,让慕奚和她刚刚赶过来送行的朋友,也就是百里胜的妹妹百里忻一同直接申请了面见王上。一行人浩浩荡荡,平羲王才刚结束早朝,就见了这么一群人仿佛要找他算账,慕奚的爹也在。那平羲看到这群人后知道了刺杀失败,但此时他却是没有什么心思去想这些,因为他看到了慕奚,之后目光便不能离开。之后的一切都是小太后西泠去处理的,平羲看着慕奚,慕奚看着平羲,父女相认却是不敢相亲。犹记得慕奚在看到平羲后说的话,’作为一个王室的远房亲戚,我和那平羲王长得是不是太像了些?’,百里忻闻言想要去捂她的嘴,却被她躲开了,她不顾那些商讨如何处理那些刺客的人,而是和那平羲心照不宣的离开了众人的视线,一刻钟后才回来,两日后她离开前给我写了一封信,说那日跟那平羲闹得很不愉快,她想要见她的娘亲幻音,可平羲将她囚禁在明塔中,不让慕奚去见她,慕奚威逼利诱一通后,答应了他一个条件,终于得以见她一面。慕奚还说她跟她的娘亲长得更像,只是眼睛没有娘亲大,长得也不如娘亲秀气,更没有她泠然孤立于世的感觉,总之因为长得像了平羲而不如娘亲好看。而且这话她好像还跟平羲王说了。哈!你说我这师妹,还真是不知道要给她亲爹一点儿面子的。”

阿茳看着讲得出神的慕山,她觉得这可能不是他和慕奚的故事,而是慕奚一人的,慕山与慕奚也许只是后人讹传出来的,杜撰出来的故事,他们根本不是情如兄妹,只是好朋友罢了。

“慕奚回到议事厅时,那些人已经被西泠判了劳役三年,通通给送走了,慕奚名义上的姐姐也在其中。一旁无所事事的衡昶王看着回来的慕奚问她之前不是死活非得嫁给百里胜的,现在怎么又急着走了。呵!他百里胜算什么呢!那日慕奚看都没看他一眼,她笑着对衡昶王道:不过一个赌约罢了,难道我会嫁给一个凡人么?怎么,我想不开,想要看着一个爱的人生老病死然后我自己一个人独享孤寂么?一旁的百里胜闻言却并不知耻,他嬉皮笑脸的对着慕奚说:‘我也可以为你修仙的,小丫头。’”

阿茳看着情绪低落的慕山,她觉得


状态提示:第七十七章 慕山与慕奚中--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