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归一>第七十二章 共处一室
,因为王欣然这时候只穿了内衣和底裤,内衣是黑色胸衣,底裤是黑色四边儿,王欣然虽然不是前凸后撅,但她个子高,身材好,突然出现在视线中,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王欣然想必是误会屋里被人安放了窃听窃视的间谍装置,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在哪儿?”

吴中元歪头一旁,与此同时指了指电视屏幕。

“你说的是这个呀?”王欣然虚惊一场,放松了下来,“这是必要的安保措施,不是监视设备。”

“哦。”吴中元应了一声。

见吴中元一直不看自己,王欣然知道他有心避嫌,又露出了鄙夷神情,“小家子气。”

听得王欣然嘲讽,吴中元转过了头,瞪大了眼,这还不算,还上下打量。

“你看什么呢?”王欣然皱眉。

“正面儿的都看了。”吴中元说道。

王欣然本来正准备出,反倒不敢走了,她明知道吴中元在挤兑她,也不好意思转身了。

“你说的对,我不能小家子气,你快走吧,我保证不乱看。”吴中元的语气很不真诚。

“你说什么?”王欣然恼了。

吴中元不接话,只是夸张的瞪大了眼睛。

王欣然虽然羞恼,却无法发飙,吴中元本来礼貌的避嫌,她却嘲笑揶揄,现在好了,自食其果。

骑虎难下,也得下,不想转身,也得走,最终王欣然气呼呼的走了,就这样,吴中元也没放过她,故意发出了得意的冷哼。

其实自食其果的不止是王欣然,他也自食其果了,刚才看的太清楚了,怎么也忘不掉了,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大白腿。

这一宿,确切的说是这半宿吴中元就没睡踏实,第二天起床迷迷糊糊。

王欣然还在睡,洗漱过后问她要不要去吃早饭,换来个裹被子翻身和不耐烦的‘不去。’

打电话问餐厅的位置,服务员热情告知,并询问要不要将早饭送上来,吴中元急忙谢绝了,自己跑下去吃。

早饭算不上奢侈,却称得上丰盛,吃多了,更困了,屋里也热,困上加困,回去继续睡,一直睡到下午两点。

王欣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摆弄手机,其实她那手机也并不只是手机,应该是某种办公的小型设备,也不知道她都在干什么,不过有一点能够肯定,她不是在玩游戏。

见吴中元起床了,王欣然催促道,“快走啊。”

“去哪儿啊?”吴中元问道。

“你不要去图书馆吗?”王欣然说道。

“今天不道。

“那干什么?”王欣然问道。

“休息。”吴中元重新躺倒,闭上了眼睛。

每个人都有自己担有些人喜欢走一步看一步,而有些人则喜欢三思而后行,吴中元就属于后者,先思考,后行动,没想好之前绝不仓促上路,上路之后绝不瞻前顾后。

姚子勤留下的牛皮纸上清楚的写明了那处远古阵法所在的位置和进入方法,阵法位于水下,离这里也不是很远,但他不准备立刻过去,三枚灵石肯定不够,去了也是白明一年之后他真的回去了,这也间接表明那处阵法完好无损,也没必要先过去检查一遍。

当务之急是寻找灵石,遵循的原则是先找容易的,所谓容易,就是年代不是非常久远的那些,如果这些足以启动阵法,也就没必要去啃硬骨头了。

那张写有藏文的羊皮是小巫师留下的原文,有了姚子勤后期翻译的译文,这张羊皮就没用了,但吴中元担心有所疏漏,又用平板电脑打乱顺序用翻译软件进行了翻译,确定姚子勤翻译无误,方才将羊皮扯碎割烂,投入马桶冲走。

王欣然虽然不知道吴中元冲走的是什么,却知道他肯定在销毁一些重要线索,“小家子气。”

吴中元也不吭声儿,回到床上拿出了那张牛皮纸,吴追出现在2013年,吴千山出现于1653年,这第三位勇士出现于1293年,那时候是元朝,皇帝是忽必烈。

根据小巫师描述,前往这个年代的勇士是个中年男子,名叫陆,出发时三十八岁,身高约等于现在的一米六,体重约有一百八十斤,是个不折不扣的矮胖子。

小巫师也知道他日后寻找这些人难度极大,所以尽可能详细的描述了他们的情况,吴陆生就了一副喜人的长相,眼睛和嘴巴很小,耳朵和鼻子很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辨识度比较高。

还有就是此人非常忠心,但性格暴躁,‘勇武过人,心智略逊,’这话的意思就是此人有勇无谋,这还是比较婉转的说法,逊在这里应该是不足的意思,也就是说此人很可能有点儿缺心眼儿。

此外,此人早年在与其他部落的战斗中受过伤,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被砍掉了。

远古时期并非只有巫师才会练气,部落的勇士也会,只不过巫师练气侧重于使用法术,而勇士练气主要是为了提升战斗能力。

吴陆的灵气修为是淡蓝,远古时期的灵气修为由低到高共分为三等九阶,淡红,正红,深红为初等。淡蓝,正蓝,深蓝为中等。淡紫,正紫,深紫为高等,吴陆的修为属于第四阶。

此人在远古时期的兵器是双钺,钺跟后世的板斧有点类似,两大绝技分别是大力开山和横扫千军。

除了这些,还有很重要的一条线索,此人不喜欢女人,这倒不是说他喜欢男人,而是这家伙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情压根儿就没什么兴趣,他的两大爱好是‘嗜酒好斗’,说白了就是喜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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