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恐怖悬疑>乃木坂的阴阳师>第两百六十二章 玉藻前的目的

当千夜和目暮警视带着对策室的人赶到葛饰柴又的时候,桥本奈奈未等人正围绕在帝释天神社的一株樱花树下,看着树下残留的一个深坑,从一旁虎千代不敢置信的表情来看,这里应该就是她原本埋藏那两把宝剑的地方。x23u更新最快

“娜娜敏,到底怎么回事?你没事吧,怎么会好好的两把剑就被盗了?”从警车上下来,千夜便同目暮警视一起直奔到现场,看着围绕在深坑旁边的桥本奈奈未等人,立刻关心的向她问道。只是当千夜站在深坑旁边的时候,深坑周围残留的法力波动,便已经让他知晓了是谁盗走了虎千代埋藏在此的两把宝剑。

这份残留的法力波动,虽然已经过去了上千年,但千夜仍旧一眼认出这份属于九尾狐玉藻前的气息,虽然并没有达到大妖怪的层次,但却十分明显的彰显出这是玉藻前的手笔。但这却让千夜有些蹙眉,他不明白为什么一直隐藏身份的九尾狐分身会突然暴露出自己的身份,还是说这也是她阴谋的一部分?

在千夜思索着九尾狐的目的的同时,桥本奈奈未也赶忙向他解释着这里的情况:“千夜,事情是这样的,本来我和虎千代他们一起过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问题,虎千代也检查过宝剑确实还被埋在这里。但是当我们打算在寅屋休息一下的时候,就忽然听到这边传来了一声爆炸声,等我们赶过来的时候,洞里的宝剑便已经不见了。”

桥本奈奈未的解释让千夜皱眉不已,这样一击即中、远遁千里的风格实在与他所熟知的玉藻前的风格差距太大,如果真的是玉藻前的话,她应该会选择隐藏身份,不声不响的趁着所有人都疏忽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盗走这两把宝剑,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才对。

但是今天这样用几乎明抢的方式直接拿走这两把剑,这种做法实在有些出乎千夜的预料,这实在是有违千夜所知晓的玉藻前怠D训朗怯裨迩霸诜至蚜肆榛曛后,在这千年时间来蟊淞寺穑康是十年前玉藻前控制虎千代盗取两把供奉在黄泉教总部的宝剑的时候,以及这一次从东京警视厅盗取被锁在证物室的须佐之男神像却又表现的并没有这么操切与明目张胆,桥本奈奈未说过玉藻前当初分裂了八个分身,两种截然不同担难道是两个不同的九尾狐分身所为吗?

千夜不由得揉了揉自己的额头,这件事让他也陷入了烦恼之中。然而在千夜烦恼的同时,一旁跟来的目暮警视还未弄清楚究竟这里发生了什么,于是开口问道:“谁能解释一下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千叶先生为什么你之前听到这里出事之后就说我们可能弄错了方向,东京警视厅证物室的失窃案不是黄泉教的余孽所为呢?”

面对目暮警视的问题,千夜刚要解释,一旁的虎千代却抢在他之前开口说道:“这件事还是让我来解释吧,毕竟我算是当事人。”

“事情是这样的,十年前我曾受九尾狐玉藻前的分身所控制,潜入当时的黄泉教总部盗取了他们所供奉和祭祀的须佐之男神像上的十握剑和天丛云剑。”虎千代走到目暮警视面前,向他解释着十年前所发生的事情以及现在的状况:“但是当我盗剑之后,便受到了黄泉教的追杀。为了躲避危险,我不得不和我丈夫一起远避海外,并且将那两把宝剑埋藏在这里,避免被黄泉教找到,只是现在的状况,警官先生你也看见了,原本埋藏在这里的两把宝剑已经失窃了。”

“所以说这里埋藏的是被盗走的那尊须佐之男神像上的佩剑?”听完虎千代的话,目暮警视也知晓了事情的严重性,但他还是要有些不解的向千夜问道:“千叶先生,所以你是怀疑盗走须佐之男神像和抢走这两把剑的是同一个人,都是那个九尾狐玉藻前?只是这二者之间作案手法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千叶先生你是怎么判断这都是九尾狐玉藻前所为的呢?”

虽然惊讶于九尾狐玉藻前的名号,但是目暮警视的关注点却依旧在千夜是怎样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的,在他心底还是认为东京警视厅的失窃案是黄泉教的余孽所为。

千夜看向目暮警视,对他认真的态度赞许的点了点头之后才向他解释道:“东京警视厅失窃案的犯案手法与十年前玉藻前操纵虎千代盗取黄泉教总部那两把宝剑的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将所需要的目标从重重保护之中盗出。二者的犯案手法如此相似,并且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除了九尾狐玉藻前,我不做第二人想。”

“千叶先生这么说的话,确实可以初步认为这两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只是我对于十年前的事情并不清楚,并不能仅凭诸位的一面之词便做出判断。”目暮警视点头同意了千夜的说法,只是并没有认定犯人就是玉藻前。

“至于这里,这个深坑是被人用妖术硬生生炸开的,因此这个深坑周围的泥土上依旧沾染着作案者的气息,这份气息我绝不会认错,那是玉藻前的气息。”对于目暮警视的谨慎,千夜并没有觉得奇怪,作为一名老刑警,目暮警视这种怀疑一切,并不轻信任何人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因此千夜只是继续向他解释着。

“如果千叶先生肯定的话,那倒是可以判定在这里盗走两把宝剑的作案者是玉藻前。”目暮警视听到千夜说的肯定,也只好认同了他的判断,只是他依旧有着疑惑:“可是这样的话,还是解释不通为什么两期案件的犯案手法会


状态提示:第两百六十二章 玉藻前的目的--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